医学系
 
当前位置: 首页 >>相关制度
临床医学系关于设立教学检查周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6-03-07  查看次数:
临床医学系教师除承担我系各专业的教学任务以外,还承担着护理系、口腔系的教学任务系部的交叉任课给教师的教学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了落实学院2016年工作要点,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的管理,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从根本上提高教学质量。临床医学系决定在原常规教学检查的基础上,开展以“加强教学纪律检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为目的的教学检查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周每月一次,具体检查时间有系主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决定。时间为期一周。
二、教学检查周的参加人员有系主要领导、部分教研室主任、系教学督导组成员、部分班主任、部分学生会干部。
三、教学检查周与常规教学检查的主要不同点是参与人员广泛,检查面广,检查与整改同时进行。检查内容除检查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外,重点检查教师、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检查组要深入班级进行听课督导,并要求与班级学生进行座谈,了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每次检查周结束,要注意对每位教师、每个学生班做出评价。并将评价内容发至各教研室和各班级,要求各教研室、各班对存在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做出反馈和整改。评价内容作为教师年终考核、评优、评先,学生班集体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检查周以外的时间,采取抽查的形式进行
       五、系里进行的其他常规教学检查照常进行。
CopyRight© 2016 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Technology.
版权所有 304am永利集团官网医学系.
地址:唐山市新华西道120号联系电话:0315-87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