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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实训中心实训室安全检查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21-11-20  查看次数:
1.每个实训室设置安全技术岗位负责人要定期对实训室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和不利于安全的问题,要立即提出防范建议,以得到迅速解决。
2.各实训室根据本实训室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挂在实训室内明显的地方。
3.实训室消防器材要齐备有效,电路、电器设备要符合安全规范,仪器设备的安全保护要可靠。实训室若出现意外事故,要按照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4.严格按有关规定合理存放和使用压缩气体钢瓶和高压容器,严禁违章操作。
5.大型精密仪器要有专人维护和使用,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随意离开,启动和停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实训室内不准吸烟,不得留客闲谈,工作时间不准嬉闹、不准玩游戏、不准带小孩进入实训室。
7.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实训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8.实训室工作人员下班以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清理现场,需关闭的电源必须关闭,要杜绝火种,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9.实训室用电必须保证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电热设备。
10.配合学院保卫部门,每学期对实训室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11.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上报,并按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抢救。对由于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者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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