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北省第二届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6 查看次数:
各系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职教大会精神,推进职业院校教师深入研究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总结推广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先进经验,引领和推进全省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北省第二届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从事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人员撰写的论文均可参评。已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已在省级以上学会获奖过的论文不再参评和推荐。
二、主题类别
本届论文评选分思政教育、三教改革、管理创新、就业创业和综合类五个主题,论文选题要紧扣某一个主题,以新时代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南,紧密结合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围绕职业教育当前的热点或难点问题进行选题。
三、论文要求
1.参评论文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主题进行深入论述,要着重提出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有效举措和建议,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论点清晰、论据充分,有客观的事实、数据或典型案例,文字通顺、准确、精炼。
2.论文必须包括封面(附件1)、题目(由作者自拟)、内容摘要(200字以内)、关键词(2-3个)、正文和参考文献,正文字数一般控制在4000左右。
3.论文标题用二号黑体,标题下面的单位和姓名用四号楷体,摘要和关键词用五号楷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参考文献和注释用五号宋体,打印A4纸。
4.论文要符合学术规范,遵守学术道德,严禁剽窃,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
5.参评对象不论排名顺序,只能申报一篇论文参评。
四、奖项设置与奖励
1.本届论文评选设一、二、三等奖,比例根据提交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来确定;获奖论文能够针对职业教育改革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评选注重质量,宁缺毋滥。
2.获奖论文将由河北省职业教育学会颁发获奖证书,同时选择部分获奖优秀论文结集汇编,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推广。
五、评选办法及推荐要求
1.评选办法。本届论文评选采取网络初评、专家会评的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2.推荐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负责市、县(区)属中等职业学校论文推荐工作,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本校论文推荐工作。推荐单位可以学校为单位分别填写《河北省第二届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推荐论文命名为“学校推荐序号”+“论文名称”。
3.提交材料。2024年5月31日前将《单位推荐汇总表》、《获奖证书邮寄信息采集表》(附件3)、论文(PDF版)电子稿合并打包命名为“论文评选”+“姓名”,统一发送至科技发展中心邮箱(tzykeyanchu@126.com)。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淑艳 2368753
科技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