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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毕业设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21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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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职院字〔2019〕8号
毕业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培养目标和全面提高人才素质的重要阶段。为深化各专业毕业设计改革,保证人才培养工作质量,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的类型与基本要求
通过毕业设计的实施和管理,旨在实现对毕业生综合职业能力的训练。毕业设计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毕业论文。学生结合所学专业特点,以对客观事物和现象的调查、考察所得观测资料以及有关文献资料数据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对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概括、抽象,通过归纳、演绎、类比,提出某种新的理论和新的见解。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摘要、正文、结论、参考文献和致谢等。
2.顶岗实习报告。指学生结合实习,运用专业知识对实习岗位进行描述与分析。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如工厂概况、车间概况、主要产品、人员组成等;典型产品的加工工艺过程,包括产品规格、工序、工装、加工设备、检测方法、数控编程方法等;本人在实习中的收获、体会及对企业的合理化建议等。文经类专业学生可结合实习岗位对公司的服务流程、经营管理等方面写出实习专题报告。
3.病例分析。病例分析是指医学专业学生结合实习岗位和工作实际,从临床实用角度出发,对涉及本专业典型病例进行系统分析,旨在培养学生正确的临床思维方式和决策能力。主要内容一般包括病例名称、病例介绍、讨论及参考文献等项目。
4.社会调查报告。社会调查报告选题应结合本专业发展现状,针对某社会实际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概述、调查方案、数据分析、讨论与引申、结论等。
5.项目策划报告。管理类专业学生可结合专业撰写项目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一般包括项目概述、项目需求分析、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总体规划、参考文献等;经贸类专业学生可结合专业撰写营销策划方案等。
6.项目设计。主要形式有工艺设计、程序设计、工厂设计等,主要内容一般包括计算机程序、动画视频、系统制作、宴席设计等。
因学院招生专业涵盖护理、口腔、临床医学、管理、信息工程、财经、机电工程、旅游、农林等9个专业大类,加之学生的兴趣能力差异及实习岗位不同,毕业设计的形式与内容也应有所不同。各系要按照实践性、专业性、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的原则,根据自身教学特点,自行组织各专业教学团队进行论证设计,将实施方案提交教务处审核、备案,并作为实施检查、评估的依据。
二、毕业设计的组织管理
毕业设计在主管院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
(一)教务处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
2.学生离校实习之前及时布置毕业设计相关工作。
3.汇总各系毕业设计的课题和指导教师安排,协调有关问题。
4.具体负责安排、组织检查全院毕业设计工作。
5.督促做好毕业设计的成绩登录、入档工作。
(二)各系职责
成立各系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由各系主管教学的主任牵头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统一领导、管理和协调毕业设计的全过程。
2.审核各毕业设计题目、指导教师配备情况。
3.督促、检查毕业设计组织工作情况。
4.定期检查毕业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毕业设计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5.负责组织、监督毕业设计的评阅、答辩和评分工作。
6.对本系年度毕业设计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
三、毕业设计的工作程序
毕业设计工作包括选题与收集资料、开题与实施、验收与总结检查、归档等主要环节,工作程序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选题与收集资料阶段
1.各系完成选题和明确指导教师工作。
2.学生进行资料收集准备。
(二)开题与实施阶段
1.学生开题,指导教师收集开题报告。
2.学生进入毕业设计研究和设计阶段。
3.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设计中期检查。
4.指导教师评阅初稿和终审。
(三)验收与总结检查阶段
1.各系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评定工作。
2.各系提交毕业设计成绩并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归档毕业设计有关资料。
各系可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对各个环节的时间进行合理安排。
四、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要求与工作量标准
(一)指导教师由专业相关、具有一定设计经验与科研能力、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一般情况下,助教不单独承担指导工作。指导教师确定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换。
(二)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鼓励有科研课题的教师多带毕业设计,但必须做到每人一题。
(三)指导教师主要职责是:
1.做好毕业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如文献资料、图书、工具书、实验器材等;制定周密的进度计划。
2.指导学生了解毕业设计的任务、目的、要求等全部工作内容,制订工作计划,认真指导学生进行总体方案设计和实验方案或调查方案的选择,以及审查数据处理、理论或实验分析的结论等。   
3.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设计工作进度及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学生所提问题和尽量解决学生所面临的困难。
4.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评审学生设计的全部资料,并写出评语和评分。
5.参加毕业设计答辩工作,评定学生成绩。
(四)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工作量标准参照《关于毕业(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课时津贴发放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毕业设计的评阅与答辩
(一)毕业设计的审核与评阅
毕业设计的审核与评阅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进行审核,根据毕业设计质量实事求是地给出评阅意见和评阅成绩。
(二)毕业设计的答辩
1.鼓励有条件的专业组织进行毕业设计答辩。各系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本系毕业设计答辩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协调毕业答辩相关事宜,审定毕业答辩成绩。答辩工作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答辩小组,分专业或课题对学生进行答辩、评分等工作。工作委员会和工作小组应聘请企业、行业的专家参加。答辩委员组成、参加学生名单、地点、题目、指导教师等应在答辩前1周报教务处备案。
2.答辩小组的主要职能
(1)负责收集毕业设计及相关材料。
(2)审定学生毕业答辩的资格。
(3)主持并组织毕业设计答辩工作。
(4)研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讨论和确定学生毕业设计的最后成绩及评语。
六、毕业设计的成绩评定与使用
1.毕业设计的综合成绩由设计(论文)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两部分组成,按百分制折算为四级记分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及格(60~74分)、不及格(59分以下)。
2.凡毕业设计成绩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一年内可申请随下届补做一次。学生补做毕业设计由原所在专业安排,一般应在院内进行,期间的一切费用由学生自理。
七、毕业设计资料归档和工作总结
(一)毕业设计保存。在学生离校后一个月内,各系要将毕业设计资料收齐,由各系保管至少5年,同时按专业列出毕业设

计清单(包括系、专业、学生姓名、毕业设计题目、指导教师、成绩评定等),由教务处存档。
(二)工作总结。年度毕业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要对毕业设计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毕业设计的选题质量,学生的学习效果,指导教师工作情况,答辩情况,毕业设计质量的总体分析以及改进意见等。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