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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教育整顿丨持续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  点击数:

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

持续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检视整治环节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扛牢教育整顿政治责任,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通过持续深化整改、推进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管理机制、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完善日常管理监督制度,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注重梳理完善现有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机制,把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务实管用的工作机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多次召开教育整顿有关会议,充分肯定教育整顿阶段性成效,并就深入推进检视整治、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提出明确要求。

结合前期自查自纠和日常了解发现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中国气象局等机关纪委全面梳理现有制度机制、工作流程,查找突出问题,制定工作计划,逐一修订完善。国家安全部、审计署、国铁集团等机关纪委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工作规则》,研究制定本部门机关纪委工作规则,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和日常管理监督体系。

湖北省纪委监委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修订纪检监察干部之间违规打听、过问、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工作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严格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认真检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典型问题、普遍性问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纪检监察机关违规办案行为专项整治等5个专项整治工作。

四川省纪委监委从严开展不当社会交往专项整治,研究起草《纪检监察干部社会交往行为规范》等制度,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为纪检监察干部立规矩、设底线、划红线。

针对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缺位,重庆市纪委监委制定修订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岗位履责清单等13项制度,打出一套“发现问题—检视漏洞—完善制度—筑牢堤坝”的“组合拳”。

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着力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围绕纪检监察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出台多项规定,进一步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把监督执纪执法权关进制度笼子。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自身实际,从办案工作流程、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等方面细化工作制度,完善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内控制度,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

着力优化办案工作业务流程,北京市纪委监委制定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操作规程和流程图,优化办案程序衔接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海南省纪委监委制定《问题线索处置与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优化审理流程的通知》等,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办理、审理等工作效率。

着眼规范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江西省纪委监委健全完善流程制度,制定《省纪委监委大数据监督平台管理使用办法》《省纪委监委信息查询平台使用管理办法》等。

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环节,黑龙江省鹤岗市纪委监委印发纪检监察干部权力运行行为禁令等4项制度,从信访举报、案件查处、案件审理、监督检查、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和资金资产处置等8个方面作出规定。江苏省东海县纪委监委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修订完善回避、保密、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涉案财物处置等10余项机制制度。

教育整顿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通过构建系统完备、贯通协调的严管严治长效机制,推动把遵规守纪内化为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进一步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全面从严管理机制,细化落实干部交流轮岗、离岗离职从业限制、“八小时外”监督等制度机制,完善对年轻干部、借调干部的管理监督制度。

把严管严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江西省抚州市纪委监委制定《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规范(试行)》,从政治站位、遵规守纪、工作作风、权力运行、生活追求等5个方面规范年轻干部日常言行。

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天津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若干措施》,从政治引领、培养锻炼等方面全方位强化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促进健康成长。浙江省纪委监委制定并实施《关于进一步从严从实加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青年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工作方案》,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常态化加强教育管理监督。贵州省凯里市纪委监委紧盯年轻干部易发多发的10个方面“四风”问题,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完善借调干部管理制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借调干部管理的办法(试行)》,提出13项具体举措,建立借调干部人才库,严把入口关,严格审批程序,严明纪律要求,对借调干部一律按照在编干部标准从严监督管理。河南省纪委监委督促省属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借调人员、巡察部门人员以及下属企业(单位)纪检机构人员一并列为教育整顿对象,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行百里者半九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纯洁思想、纯洁组织,认真负责、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推动教育整顿进一步走深走实,向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向人民交出合格答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吕佳蓉)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