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5 查看次数:
各单位:
2024年2月23日凌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楼发生火灾,造成15死亡,44人受伤,经初步分析,火灾为地面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发。为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永利官网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公共安全,根据《唐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和学院党政办、纪委办《关于开展安全检查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结合永利官网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
充分认识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所引发的火灾危害,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师生员工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并建立以电动车使用人承担主要责任、单位承担监管责任的安全责任体系,及时对违反下述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1.严禁在室内场所以及建筑物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给电动车充电;
2.严禁电动车在校园内乱停乱放;
3.严禁飞线充电,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4.严禁携带电动车电池“进楼入室”充电;
5.严禁使用转接插头在汽车充电桩进行电动车充电;
6.勿购买和使用非标及超标电动车;
7.勿擅自改装电动车。
二、规范行为,开展电动车安全风险自查自纠
各单位迅速开展对本单位师生员工使用电动车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电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特别是上述1-7项);建议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电动车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摸清底数,台账管理,实时更新;安全工作处将持续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和清理工作,学院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的部门及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提高意识,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利用多样化形式,广泛开展电动车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的安全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充分利用真实火灾案例和相关警示视频,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附件: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城市消防安全二十条》、《农村消防安全二十条》仅供参考)。
四、师生参与,接收举报
全院师生员工及在校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违规停放、充电情况时,可拨打校园警务中心电话:2368856、2368854举报。
各单位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夯实工作作风,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稳定万无一失,为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安全工作处
2024年3月4日
附件:1.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2.《城市消防安全二十条》
3.《农村消防安全二十条》